| 一、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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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自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98年度退伍之民眾,前述有低收入戶證明之社會新鮮人,但每戶之低收入戶證明內的戶內人口僅得補助一名。 |
| 二、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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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登錄為永慶房仲網會員並登錄永慶House Fun租屋網成功,且有透過永慶House Fun租屋網完成租屋之事實者,並於申請期限或補貼名額未額滿前完成申請及審核通過者。 |
| 三、申請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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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或補貼名額額滿截止。收件截止日為98年11月30日,以申請函之郵戳日期或永慶收到傳真文件之時間為憑。 |
| 四、首月租金補貼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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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貧社會新鮮人,共計100名,額滿為止,但每戶之低收入戶證明內的戶內人口僅得補助一名。 |
| 五、首月租金補貼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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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每位申請者之首月租金,每位申請者租金補貼最高上限為NT$5,000元。 |
| 六、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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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行記錄承租房屋網頁左上角之【房屋編號】,以便順利完成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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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申請檢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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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98年度應屆畢業證書影本或98年度退伍令影本。
(二)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四)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五) 租賃契約書影本。
(六) 租金補貼申請書。(請務必記錄承租房屋網頁左上角之【房屋編號】,以順利完成申請。) |
| 八、補貼金額發放時間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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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補助申請核可及發放時間地點:
1.首批申請核准:98年9月30日前向永慶提出申請(須文件備妥且無缺件者),經永慶審核通過者,永慶將通
知申請人親至指定之永慶房屋直營門市或指定的永慶不動產加盟店門市領取補助款,本批補助款金額將統一
於98年10月20日起開始發放。
2.第二批申請核准:98年10月31日前向永慶提出申請(須文件備妥無缺件者),經永慶審核通過者,永慶將通
知申請人親至指定之永慶房屋直營門市或指定的永慶不動產加盟店門市領取補助款,本批補助款金額將統一
於98年11月20日起開始發放。
3.第三批申請核准:98年11月30日前向永慶提出申請(須文件備妥無缺件者),經永慶審核通過者,永慶將通
知申請人親至指定之永慶房屋直營門市或指定的永慶不動產加盟店門市領取補助款,本批補助款金額將統一
於98年12月20日起開始發放。 |
| 九、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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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每戶之低收入戶證明內的戶內人口,符合資格者僅限申請乙次,如有多名申請亦僅得補助一名,同一戶內人口請無須重複申請。 |
| (二) |
申請收件截止日期為98/11/30,或補貼名額額滿為止,申請先後順序係依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之送達郵戳日期或傳真時間為準,但有缺補件者已補件完成日為準。 |
| (三) |
本次活動的申請者所獲得的補助視為中華民國境內其他所得且須依法支付所得稅,永慶亦將開立扣繳憑單證明予申請人。 |
| (四) |
永慶決不會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要求申請人辦理帳號匯款或付款等,特此鄭重聲明。 |
| (五) |
審核通過之申請補貼租金,最後領取日期為99/1/31,若已過領取期限,恕無法領取。 |
| (六) |
本公司保留申請資格與文件審核是否通過之權利,所有未審核通過之申請文件恕不退回。 |
| (七) |
本活動之補助款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或將其補助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
| (八)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永慶之事由,而使申請者所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永慶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申請者亦不得為任何主張。 |
| (九) |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文件資料僅作為本項補助方案用途,不另作其他使用。 |
| (十) |
永慶保留本補助方案之內容更改及終止權利,任何方案內容之調整及終止以永慶house fun及永慶房仲網之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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